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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挖墙脚
接下来的几天里,周逆将时间都花在了这天罡玉上面。可是这玉也端的是奇怪,火烧不焦,水泡不化不说,就连龙泉宝刀都不能在上面留下一丝小小的刻痕。不过,这玉给周逆一种心意相通的感觉,留在身上当个护身符倒是挺好的。
是日,陈知县突然火急火燎地召周逆前去。
“是什么事,能把这老陈急成这样,不会是他知道我把他的玉给昧了吧?”周逆有些担心的想到。
来到知县房前,一身便服的老陈正伸着脖子往门外张望,一见周逆走进房内,就立刻起身相迎,“武都尉,你可算是来了。你可知道……”还没说完又对我身后的两个差人喝道,“你们两个人下去,记住,不准任何人进来。”
差人退下后,陈知县才一脸神秘地对周逆说,“武都尉可想升官发财?”
周逆在心里暗笑,这话让宋徽宗那小子说给我听还差不多,不过脸上还是很诚恳地说,“请知县大人指点。”
知县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摸着他的小胡子嘿嘿笑道,“昨日,本知县得到消息,少华山的那伙贼人劫了咱州刘知府的部分生辰纲,还把雷都统给杀了,本知县要是劫回那些金银,再献给刘知府,不是大功一件吗?到时候,武都尉也可与这姓刘的结识,升官发财,不是指日可待吗?”
周逆并没接过话题,反而有些奇怪地问道,“大人,你似乎对刘知府颇有些成见啊。”
“岂止是有成见,武都尉,你可知这刘彻是个什么样的人吗?”一脸不屑的陈知县竟直呼其名。
“小人不知。”
“说起这刘彻,他本是雁门县一名小小的押司,因认了童贯做干爹,这才一路官运亨通,被他做到了知府的位置。”
周逆这才恍然大悟,像陈知县这样的文官,好歹都是有点气节的,像刘彻这样靠出卖**来获取官爵的人,是最为文人所不齿的。话说刘知府的干爹,童贯这个人,也算是个人物,虽是个宦官,却又手握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