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存在所谓的一群无家可归的孩子,甚至连一个也没有,那少年先回到自己的家里,洗漱一下还换上一身干净整洁的衣衫,带着偷来的钱袋消费去了。
没错,他去消费了,先是到新山县最大的酒楼点了最贵的食物,吃饱后,竟然走向了青楼。
简直刷新了林霄的三观。
“你该去的地方是城卫署。”林霄出现在那少年面前,不徐不疾说道。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我要去哪里关你什么事?”少年先是吓了一跳,旋即满脸凶狠怒视林霄一连三问。
“是你主动到城卫署自首,还是我将你押去。”林霄给出二选一的选择。
“我自己去。”少年眼珠子一转立刻回应道,旋即一转身,先是慢慢的往前走出几步,猛然身形灵巧的拐入巷子,发足狂奔,那速度,一般同龄人可难以追得上,一边狂奔一边还暗暗得意。
想对付我,还早得很。
当他冲出小巷子时却猛然顿住,眼眸缩放,旋即咬咬牙,又立刻转身,转身的刹那,却又看到林霄出现在面前,形若鬼魅。
“你到底想怎么样……”少年一屁股坐下,带着哭腔吼道:“我就是一个没爹没娘的穷苦孤儿,为什么你们都要欺负我……”
“去城卫署。”林霄就那么淡定的看着,不徐不疾说道,丝毫不为所动,因为林霄从之前就看到这个少年的一切行动,或许对他过往的经历不够了解,但只凭着眼前所做所为,那就足够去城卫署接受惩罚了。
偷盗,就是犯罪,如果是侠盗行为,加上被偷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态度如此恶劣,林霄倒是不会管那么多,人无完人,不说别人,就算是自己,也有自己的缺陷和毛病。
但没有如果。
“不去,去城卫署,他们会打死我的。”少年不再假哭,反而怒气冲冲的吼道。
“我陪你去,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林霄的语气十分坚决,不容置疑。
不管少年如何撒泼打滚如何反抗,统统无用,最终还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