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整理好,后院的碎石小路就传来了马车压过的声音,洛斯特勋爵回来了。
勒斯便拿着东西下楼,迎接自己的父亲。
在他从二楼走下来的时候,稳重低沉的声音传入耳中。
“勒斯回来了?”
“是的老爷,少爷在朋友的帮助下乘坐飞艇,下午时分到家的。”班恩解释道。
勒斯直接走下楼梯,看到了大厅中站着的男人。
洛斯特勋爵的身材高挑,没有这个年纪大规模列装的肚腩和谢顶,淡绿色的短发打理的一丝不苟,勒斯和菲雅的发色就是源自于父亲的基因。
脸上的褶皱似乎多了一些,鬓角的发丝也开始泛白,但他的眼神透亮,没有一丝浑浊,这说明他的大脑依旧敏锐。
刚硬的面容从来都缺少必要的表情,严肃、刻板、自信,这是勒斯从原主的记忆中总结出的评价。
与印象中不同的是,洛斯特勋爵在上嘴唇蓄起了胡子,可能是因为他终于放弃了与年龄的抗争。
勋爵穿着一身双排扣深蓝色长袖西装,从款式上看,非常接近勒斯身上常服军装的版型,贴身、庄重,没有多余的花纹和配饰。
“父亲,我回来了。”
勒斯放下手中的东西,恭敬的行礼。
“嗯……”勋爵盯着自己的儿子看了一会儿,缓缓点了点头。
嗯?你四年没见的唯一儿子出现在面前,第一句话就是‘嗯’?
不说来一个拥抱,至少要说一句欢迎回家吧?
难怪有些叛逆的原主和父亲的关系不好,看来这个父亲并不明白怎么和儿子沟通。
如果放在原主身上,这时候估计也就是和父亲大眼瞪小眼了的无话可说了。
“父亲,我给您和母亲他们带了礼物,班恩叔叔,也有您和伦克的。”
伦克是班恩的儿子,今年应该十八岁了。
他的母亲莉莉是玛丽莲的贴身侍女,在她嫁入瓦格纳家的时候和班恩相爱,并生下了伦克,可惜的是,在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