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生意,就是这么一桩很可能会眼睁睁地看着五百万美元赔掉的生意,约翰·戴斯这样一个好莱坞的老生意人,居然毫不犹豫地做了。
李谦得知之后不过一笑,但齐洁当时就说:“将来如果拿下了哥伦比亚,这个人绝对不能做总裁!”
李谦点头称是。
不过,有这么一个愿意拍自己马屁——尽管其实是拿自己的钱拍自己的马屁——还是挺不错的。
而且问题是,他很知道马屁该往哪里拍!
给《葫芦娃》的宣传升格,就是一次哪怕赔了,自己这个老板都会高兴的生意——以后谁再说欧美国家的人都不会拍马屁,李谦都绝对不会相信了。
十二月九日,纽约曼哈顿区。
一个上午的工夫,在齐洁、约翰·戴斯,和美国方面数位律师的陪同下,李谦签下了数份合约。
这几份合约,涉及的总金额高达三十多亿美元,一旦合约最终完成,光是支付给被委托方的佣金金额就将高达数千万美元。
其中的一大块,是明湖文化和李谦个人,委托一家名叫普华永道的公司完成两件事,第一,由普华永道负责代为注册成立一家离岸公司,作为收购案的发起者,第二件事,由普华永道代为核算美国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极其所有下属子公司、有形无形资产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并给出报价估值。
第二大块,最主要的是一份授权收购协议,即由明湖文化和李谦个人,委托摩根史丹利集团代为发起对美国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及其所有附属资产的正式收购,并负责收购后的短期内财务接管和审计。
当然,在这份委托里,当然也会包含摩根史丹利集团对哥伦比亚旗下各种资产的估值。
第三大块,是委托普华永道和另外一家律师事务所,对整场收购进行全程的财务、会计和法律监督。
协议签完,事情就正式转交到接受了委托的几家公司手上。
而直到这个时候,包括中国,也包括美国,知道明湖文化已经要对哥伦比亚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