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军麾下其实没有那么骡马,所以只好利用车辆运输铠甲、马甲和辎重等装备。
虽然行进速度稍微受限,在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行军,也能勉强满足骑兵每天七十里的标准速度。
如今魏从义既然夸下海口,一人双马,日趋百里,显然是不要负重,或者主要负重由个人负担。
但是如此一来,这样的轻装队伍还能有独立战斗能力吗?
这个时代因为各种火器流行的原因,火力空前密集。
脆弱的肉体若无铠甲防护,磕着就伤、碰着就死,如何能战?
他不由追问道:“若此,何以破敌?”
魏从义也知道所谓战争,也就两个要点。
一个是赶得到,一个是打的赢。
轻装疾行的行军速度自是远超这个时代一般水准,但是如何打得赢对手,才是他这种“轻骑”的关键。
“我是这般打算。”魏从义闻言不由认真道。
“凡骑手皆精挑细选,配备火铳一支、长枪一把、弓箭一副、弹药一袋、干粮一袋。”
“一人双马,轮换骑乘。另配备马若干,专司携带粮草、弗朗机炮、弹药、铠甲甚至马甲。”
“然而铠甲、马甲之数不过二三百副,不得已而用之。故而能日行百里。”
“若是遇到紧急军情,可以不惜马力。若是增加备马,一人二百里也能行得。”
“其中火铳最好能缩短铳管,加大铳径,以能破精甲为上!”
“轻马重铳?”张顺一愣,不由下意识总结道。
“哎?对!”魏从义不由佩服道,“就是这个意思。”
“当今之世,火器犀利,边军亦有用鸟铳换弓箭者。我寻思既然如此,何不重铳轻马,轻疾如风、侵略如火,天下焉有能挡者?”
“好!来,喝了这杯酒,本王就任命你如法组建一营骑兵,试其效果如何!”张顺听了半晌,算是听明白了,魏从义这是要组建鸟铳骑兵。
说实话,张顺虽然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