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少女。一般他们会预付一笔不菲的款项给少女的家人,作为签约带少女到澳门工作的代价。
合约中,规定少女在该笔款项还清前必须为夜总会工作,他们保证少女的工作会有非常高的报酬。该还的款项还清后,少女就会成为自由身,她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继续为夜总会工作。少女的家人只需简单计算就可以知道,按照合同中保证的收入,一年之内肯定可以还清合约规定必须归还的款项。所以,多数贫穷的家庭都会让他们带走自己的女儿。
虽然小芹和家人都知道她到澳门后所做的是什么工作,她自己也做好了咬牙熬一年的思想准备,但是,一到澳门她才发现,自己原来的想法真是太天真了!她被安排住在夜总会楼上的集体宿舍里,开始了完全没有尊严的非人生活。
到了澳门,少女在最初几天会被黑社会的头目随时强干和轮干,目的就是要磨灭她们的羞耻心,让她们在心理上对跟任何男人上床都不会有一丝抗拒。然后妈妈生会教给她们服侍男人的性技巧,妈妈生满意后,再用学来的性技巧服侍黑社会头目,获得黑社会头目确认合格后才能到夜总会去接客。
有资格到夜总会接客后,少女们才发现,虽然她们能够挣到合约上规定的高收入,可是她们在夜总会的生活成本却远远高出一般人的想象:
夜总会提供的住房虽然是四个人同住一间房,房租却要每月五、六千元。每个人的空间就是一个上下铺,一层睡觉,一层放东西。
夜总会每个星期都要统一为小姐做各式各样的工作服,每套收费两、三千元。这些所谓工作服,都是透明薄纱做的,有的是不同的职业装:学生装、军装、白领装、侍应装…,有的是不同少数民族的民族服装:维吾尔族、朝鲜族、蒙古族、藏族…,成本最多几十元,平日根本不能穿。
还有吃饭和其他日常开销,加上合约中规定的欠款利息是一天天计算的,利滚利的实际利率远高于一般人的想象,所以夜总会小姐每个月能够用来还债的款项十分有限。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