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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九章 畏服归心(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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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旷野中,金色蜂云所到之处万灵寂灭。

金云中央有一处空旷,周围并没有其他巨蜂靠近,那是蜂王的位置,孟天河倒坐在蜂王背上,仰头斜倚着蜂王的巨大头颅,姿势惬意舒适,望着天空的双眸也在这种惬意之中不知不觉得渐渐闭合了起来。

而就在他的左边,距离他最近的一只巨蜂的后背上,一个身披黑袍的身影却在此刻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经过一天一夜的融合,此时的迟荣已经将那名圣魔宗弟子的魂魄彻底融合了,可以说,现在的他一共拥有了两个人的记忆,他的和被他夺舍的程安的记忆。

回想起夺舍的过程,迟荣依旧心有余悸,他知道,如果单凭他的魂力的话,是绝对没有可能将程安的魂魄吞噬炼化的,相反的,甚至很可能会被对方吞噬掉。

所谓的夺舍,其实就是魂魄之间的厮杀吞噬,而如果没有特殊的手段的话,结果往往就是魂力强者吞噬魂力弱者。

而他的魂力比起程安来说,弱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对方的修为早已经进入了筑基后期,魂力至少要比他三成。

而别说是强上了三成,即便是强了那么一成,都足以将他的魂魄吞噬掉,更别说是要夺舍了。

想及此他的目光不禁瞥向了远处似睡非睡中的孟天河,心中的忌惮之意更盛了几分。

他可是还依稀记得,当自己在程安那强大的神魂面前涩涩发抖时,正是这个少年放出了一道金光,将正要扑咬自己的程安的神魂定在了原地。

他不知道那道金光是什么,可他能够确定,放出这道可怕金光的可定是孟天河,他的新主人。

想到“主人”这个字眼,迟荣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苦笑,原本也是天赋异禀,被誉为一宗天才的他,此时竟然成为了别人的仆人。

不过,他此时也只是有些唏嘘,却并没有多少抵触心里了。

此时在他的心里,似乎已经有了一丝明悟,什么是天才,那只是一种可笑的说法,是一个束缚的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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