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京城,孙小娥带着李清婉避开官道,沿着小路一路向南,一口气走了十几天。在这十几天的时间里,她们风餐露宿,昼夜行进,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但心却渐渐安定了下来。离京城越远,就越安全,更远一点的地方,说不定连官府的通缉令都未及下达?更不用担心别人认出自己。
开始的时候,李清婉还非常不习惯,啃着坚硬的馒头,喝着未开的溪水,在刺骨寒风中,听着夜半荒山密林中传来的狼嚎声,这样的体验让她有一种茹毛饮血的感觉。在这儿前不见村落,后不见人家的荒山野岭中,自己似乎成了野人。忧伤和孤寂开始侵蚀着她的内心,幸亏有孙小娥在一旁陪伴,时常教训和开导她,她心情才好了许多。
孙小娥时常叮嘱道:“从今以后,你再不是宰相的小姐了,现在沦落江湖,就要适应江湖的生活。我虽能够保护你一时,却不能保护你一辈子。你不是想为你爹爹报仇吗?那就学好本领,强大自身,当你足够强大了,就再没人能够伤害你和你珍爱的人了。”
烧得“噼里啪啦”的篝火,染红了李清婉的半边脸庞,她重重地点了点头,这种从未经历过的身体与心灵的“炼狱”,也让她整个人坚强和成熟了不少。
就这样,在荒山野道中,她们走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唯一的一匹马在过一个山谷时被几只野狼咬死了,她们有惊无险的逃脱,但行李却只能自己背了。干粮早就吃光了,这一路全靠孙姨娘捕猎,山里的野味不少,但野生的活物都很难捕到。孙小娥虽然本领不弱,但到底不是猎人。
捕得到就有肉吃,捕不到只能摘些野果充饥。风餐露宿大概十几天之后,李清婉忽然发起了高烧,一度严重到陷入昏迷状态。幸好孙小娥未雨绸缪,出发前准备了一些治疗伤寒的药物,才让她挺过了这一关。病虽好了,但她整个人却明显消瘦了不少。
看着那消瘦的脸庞,孙小娥有些心疼,同时也有些庆幸。悠悠江湖路,多少路人骨,挺过来就好。自己当初可比她艰难多了,一个人行走江湖,病倒在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