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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獾(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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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公园的所谓密林,远非想象中的热带雨林模样,不是高耸插入天际的巨大乔木,没有宽厚肥大的叶子。

这里的密林,仅仅是一丛丛矮小的灌木,枝桠纤细而密集,在这间行走的余生,很不方便。

他的每一个动作都会被这些烦人的枝桠干扰,而他前方那个吸引他注意的生物,则灵动无比,轻松写意的穿过这些对余生来说,很麻烦的障碍。

甚至,那个生物怕余生跟丢,走得距离稍远后,它便站在那,回过头,示意余生跟上。

余生辛苦的对付着那些恼人的树枝,他认识前面的那只生物。这么说不太准确,事实上他不认识眼前的那一只,知道的仅仅是它们的种类——獾。

没错,眼前的生物是一只獾。它的体形粗实肥大,四肢较短,耳壳短圆,眼睛很小,颈部粗短,四肢粗壮有力。

头上长着三条白色宗毛,中间的一条由鼻尖延伸至头顶,从两嘴角到头后还各有一道白色短纹,整个脑袋看上去花里胡哨,像是非洲土著装饰在脸上的油彩一般。

为什么余生能把獾的样子记得如此清晰呢?咳咳。原因无它,唯食过尔。

余生绝对是记吃不记打的典范。他吃过的东西,不管样子多么奇异,乃至不堪入目,他都能记得一清二楚。

比如蜻蜓肉,抓住蜻蜓一只蜻蜓,去掉头,从它的尾巴向上拉扯,会露出一小条肉。

把那一小条肉,不经任何处理手段,直接放入空中,味道微咸,但极为鲜美。

这是余生小时候吃过的菜品,那时候除了这种吃法,还有一种吃法是,把蜻蜓的头,翅膀弄掉,用路边狗尾草的草梗把它们穿起来,小火微烤后食用。

听起来很残忍不是么?成年后的余生回忆起来觉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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