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是那样,剑胆琴心。这很像士兵突击里的袁朗,也很像亮剑里的李云龙。他们,都不会放弃一个兄弟!
虽然这个年轻的千夫长,只是刚刚开始他的军旅生涯,但是他知道,只要这次任务之后,自己还能活下去,那自己的路还很长。他需要有人陪自己一直走下去。
这些人,这些兄弟,会陪自己走过好些年,经历这样的那样的事情,这样那样的人。有些人可能会随着时间,或者某些事,掉队了,赶不上了。越往前走,身边的人会越少,这些经过了一切考验和淬炼,仍然属于自己的兄弟,是如何的弥足珍贵。自己要做的,就是不抛弃,不放弃。
凌云不是孟子所说的,人人得而诛之的独夫。所以,这次行动之前,他已经做好牺牲自己,保全兄弟的准备。
这些思考,也就在一瞬间就结束了。没有时间来多愁善感了。所有的人都在看着他。等待他最后的决定。
他默默伸出手,所有人也伸出手。紧紧握在一起,这是他们无声的誓言:同生共死!
一旁忙碌的后勤兵们完全没有时间来看他们,凌云走到刚才捆帐篷那个士兵面前,“老哥,我们几个人都有旧伤,搬运辎重也怕误事,你看能不能给安排个稍微轻点的活。”。
老兵停下手里的活,鄙视的看了凌云一眼。慢慢解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满胸膛狰狞的刀箭伤留下的一道道疮疤。“小子,想偷懒是吧,你以为我们辎重兵就不需要上战场?”。
凌云惊异,后金部队真是太可怕了,连后勤兵种都是身经百战,看来“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不是一句吹牛的话。
他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对老兵点头哈腰的说,“老哥,咱还年轻,头一次上阵,确实是有些胆虚。这我承认,您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大英雄。我们以后也会多多的向您学,可是我们现在确实。您看这一副破烂的,我们出城哨探也够不容易的,为了防止打草惊蛇还不能骑马。”
凌云絮絮叨叨的,还挤出了几滴眼泪,一副贪生怕死胆小鬼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