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犬子做下了这该杀头掉脑袋的罪过,凌云,你只管放手去做。一切事情,我不再干涉。我这就安排升帐。”。
两人都觉得有些不忍,刘总兵固然是个深明大义的人,可是再怎么说,这刘丹也是他的儿子,父子天性,岂能泯灭,说是大义灭亲,可他的心肯定是在滴血的。都说包拯杀包勉是执法的典范,而包勉也不过是包拯的侄子,这可是刘鸿的血亲之子,怎么能下得了这个手呢。凌云也不由得嗟叹,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凌云此刻的心情是无比矛盾的,他恨不得亲手把杀害自己兄弟的人千刀万剐,来祭奠大谠的在天之灵,可是他还不忍心一直对自己无比信任,破格提拔的上司为此而被击倒。
坦率的说,刘鸿对凌云的恩情,那可以称得上是天高地厚。凌云初到山海关的时候。咱们交代过,是从现代穿越而来。然而忘了说,作为一个现代人,肯定是短发的。这样的一个短发的人,一般在古代是混不开的。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古代,割掉头发是一种刑罚,而边防军队遇到这样的人,一般会杀掉,去报功。首先凌云就应该庆幸,在刘鸿的部队里,从来就没有杀良冒功的习惯。这就说明,刘鸿首先是一个好总兵。
来到山海关,自己一箭立功,之后在军营之内,火箭式提拔。从一个火头军,几个月的时间,已经成为一名正四品的游击了,这样的升官速度不可谓不快。当然这一切,都是和刘鸿的赏识和信任离不开的。而自己,却总是挑他身边的人下手,纵然自己可以有一万个下手的理由。在盛京城,自己杀死了他的弟弟刘鸢,现在,就要杀他的儿子了。凌云的一阵痛心,自己是多么的想和刘丹和睦相处,而刘丹,本质上也并不是一个坏人,他怎么就走上了这样的一条不归之路呢。
他不敢再多想下去了,然而此刻他甚至担心,刘鸿是否还有发号施令的可能,在刘鸿卧病的这段时间内,魏全孝一定会四处活动的。这是一定的。现在,军营里,不知道安插了他多少的鹰犬爪牙。这样的顾虑绝对不是空穴来风。他看了一眼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