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屠霖脸上微妙地变化看出他的心思,语气温和下来,“你的情况组织也知道,放心,接下来就是你大方光彩的时候了!”
妇女想称赞屠霖几句,却见他完全一副不买账的模样,只得收回奉承,开始说正事,“前几天的金店抢劫案,你是当事人?我想,对于这几天报纸的报道,你心里肯定有许多想法!”
屠霖和向华轩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同时在警队实习,同时进入刑警队,步调完全一致的两人,却在五年前,一次跨省调动后,产生了分水岭,一个必须改头换面,成为混迹于市井的小混混,一个却青云直上,空降成为了警队的副队长。
妇女能明白屠霖心里的苦闷,向华轩背后有靠山也好,投机取巧也好,受人瞩目的富家公子向华轩的确不适合去做卧底。
没有任何背景和复杂人际关系的屠霖才是最合适的人选,况且,他还有本就是混混的青梅竹马古沁,这一切都让他能轻松混进那个群体,虽然古沁和他从八岁后就在也没有了联系。
“知道又怎样?不知道又怎样,能改变现实么?”一提向华轩,屠霖就莫名的气愤,他也很清楚当年自己必须要放弃多年学习所得,混迹市井,可让向华轩成为副队的那几个荣誉,其实应该是自己的,夺枪,解救人质,勇斗毒贩,都是自己,可真跃然纸上时,全都成了向华轩。
一切地一切,都跟金店抢劫案一样,向华轩就那样莫名其妙地成了英雄。
“其实,我们也知道那案件很是蹊跷,但这里面的厉害关系,却不是你能左右的,你应该也清楚,他的确比你更适合当英雄!”
妇女的话,有两个意思,一是他们知道向华轩这个英雄有跷蹊,二是他们认为英雄是屠霖。
唉,殊不知真正的英雄其实是那个常家二小姐!
屠霖的心忽然抖了一下,妇女的很少会拿特定的一件事来说事,难不成这次……
“有什么事,你就直接说吧,不要拐弯抹角!”
“好,是这样的,现在呢,我们希望你跟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