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是茅坑,他也必须呆下去。
木门上有一个猫眼,叶翔凑了过去,开始全神贯注关注屋外的情景。
会议桌那边正在商量着如果劫持唐牧谣,听他们的计划,准备等唐牧谣开完演唱会,在回酒店的路上动手。发号施令的是一个穿白衬衣的中年人,他的面相很具有威严感,讲话也很有气度,是这帮匪徒的大哥。
这个人,叶翔昨天从中年胖子的脑海中,获悉了一些他的资料。他叫楚天凌,是深圳一个小有名气的企业家,暗地里,他还有一重身份:军火走私商。并且,他的军火生意不是小打小闹,而是有两把刷子,交易对象都是金三角的那些大毒枭。
楚天凌算得上一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人物,按理说,这样的人物,除了人格魅力,也必定具有相当高的智慧。但叶翔想不通的是,他怎么干上了劫持明星这种事,就算他再喜欢唐牧谣,也不能因为喜欢就把别人抢来啊,他以为他是天王老子,天下无敌了啊!
叶翔虽然不清楚唐牧谣的家世,但从这几天的接触来看,唐家一定不简单,楚天凌那么做,必定会得罪一股强大的势力。再者,唐牧谣虽然只是个明星,但影响力非同小可,喜欢她的人有如天上繁星,数也数不清,其中不乏一些名门贵族中的人。楚天凌敢动唐牧谣,肯定会四面树敌,况且,得不到就抢人这种行为,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古代那些带着家丁去别人家里强抢良家妇女的花花公子,很失形象的。
叶翔觉得楚天凌这样的人物,就算脑袋被门板夹了,也不可能干出这样的蠢事。除非,他鬼迷心窍,换句话说,他被某样东西控制了心智,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想到这,叶翔打算用灵犀眼瞧一下楚天凌,看他的身体有啥异常的地方。正当叶翔准备念动真言时,突然感觉他的脚上有异物,叶翔连忙低下头,看见一只蟑螂正在自己脚上爬来爬去。
这一幕下,叶翔的鼻孔猛吸了口气,不禁怔了两秒。随后,他猛然跳起,不停抖起了脚,第一时间把那只“小强”抖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