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崇拜作家了,‘轻轻的我来了,就像俺轻轻的走了’我特别喜欢鲁迅的这篇文章!”
程春明抿嘴一笑,当然她也不知道那首诗叫做《再别康桥》,作者不是鲁迅,是徐志摩。
“我称不上作家,就是个靠着写文字而生的,然后到处游览观光寻求灵感。”程春明谦逊的回应道,为了不在这个话题上延长,岔开话题说道,“其实真正上层社会的人,更加钟爱的是红酒。”
“哦?就是那个酸吧拉叽的葡萄酒?”洪八追问道。
“恩,红酒。”程春明点点头说道,“在上层社会,红酒是一种文化,是一种交流,一种身份的象征,我曾经见过一个外国的大佬,他所喝的那红酒,一杯就十万。”
程春明开始根据在网上看的资料以及自己的幻想瞎忽悠了,而洪八就像小学生一般,听的尤为的认真,那叫一个目瞪口呆啊!
洪八突然想到,如果这一次帮会的年会,自己拿着红酒去,然后夸夸其谈的说上一通,然后就能反过来鄙视那么群傻X了!
品茶算毛线啊,红酒才是真正的高雅,这喝的不是酒,而是文化!
“真想见识一下红酒。”洪八越想越兴奋,脸上带着无比的喜悦和期待。
“好啊!”程春明一挑柳眉,“我这有一瓶八二年的拉菲!是一个外国朋友送给我的,我跟八爷有缘,今晚一起品了吧!”
说着程春明站起身,从一个皮箱内拿出一瓶红酒,上面的标签果真写的是拉菲!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按过猪跑么,洪八虽然不喝这玩意,但是县城内也有小的红酒店铺,拉菲的名头实在是太响亮了,他怎么能不知道,而且经常看电影上也有,那么大老板们开口就是八二年的拉菲!
当然,程春明哪有什么真正的拉菲啊,即便是有钱他在这个小县城也买不到,这个瓶子是二毛托人找来的,而里面灌得就是十五块钱一瓶的长城干红……
片刻后,洪八满脸期待的搓着手,坐在那里,看着对面的的程春明,期初他的眼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