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把一盘菜放在桌上恨声道:“可是政府还没有定价,他们就突然要赶走我们,已经是单方违约在先,现在还蛮横不讲理,再次违反合同规定,对我们不进行任何赔偿限期六天搬离,太霸道了!”
仅仅是霸道么?也不仅仅是蛮横不讲理啊,在场的没有傻子,大家都感觉到这件事背后的利益纠葛。问题是现在几家商户求告无门,这才是邓华想要知道的关键,至于说牵涉到谁的利益不重要!
“最初荒凉时让我们不计成本地带动人气,服务小区居民生活,现在市场环境稍有好转,就单方面撕毁合同,强行赶走我们,锦城市房地产经营一公司下属的企业太坑人了!”
隔壁老板娘商慧慧走进来,加入吐槽的行列,这位来锦城已经10年,以打工为生,一直想自己创业,但苦于经济压力只能停留在想法上。
“我第一次来这里考察,心都是凉的,”商慧慧恨声说,“当时小区门前的锦绣五路还没有修,周边全是比人高的荒草,还有一堆一堆的垃圾,老鼠都比人多!”
这位曾经打工妹的便利店已经停业,便利店部分蔬菜开始腐烂,锦绣惠民居在开放初期,由于位置较为偏远,周边生活配套设施空白,入住的住户别说到外面吃饭,就连自己做饭都没地方买米面油。
为了解决这一实际困难,当时负责惠民居小区物业的,锦绣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沿街9个商铺进行对外招租。正是这些原因,锦绣物业对外招租的商铺都是零租金,只需交物业费和水电费。
这个优惠政策,让资金困难的商慧慧无法抵挡:“我也想去人多热闹的地方开店,可是租金高啊!”
为了切实改善惠民居周边的生活配套,小区物业规定了每个商铺的经营范围不能雷同,看到没人选报粮油店,商慧慧果断填补了这个空白,很快就通过了物业的筛选,顺利与锦绣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规定:租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政府对商铺租金评估及定价之后,并承诺有优先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