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岔路都有许多脚印,而自己只有总共只有六个人,如果再分散开,不说别的,来个兽群一冲就完了。
所以凌厉强迫自己静下心来,仔细地检查着,从纷繁复杂的痕迹中寻找着可用的线索。经过对比,中间这条路上,人类的脚印要相对多一些。于是凌厉决定一起走这条路看看。
洞穴在分叉之后,要变得狭窄了许多,光线也更加的幽暗。几人加快速度,又往下走了大约一两里路,地上再次出现了打斗的痕迹,似乎有什么力量颇为巨大的野兽,将洞壁的石块都砸碎了不少,并且地上还有新鲜的兽类残肢,献血渐得到处都是。
凌厉心知自己应该找对了方向,正欲加快速度追击,却见蛮兽混墩在对着一块掉落的兽类皮肉发呆,不由心中一动,问道:“混墩,有什么发现吗?”
“嗯嗯。”混墩圆圆的脑袋猛点,指着地上说道:“这是地蜥的皮肉,这种兽类一般只生活在几十上百里深的洞穴底部,力气很大,而且都是群居,很少到洞穴上面来,我以前偶尔看到过被其他兽捕获的。”
“那么这种地蜥有什么特点,你知道吗?”凌厉也没抱多大希望,随口问道。
混墩得意地一点头,笑哈哈地道:“当然知道,地蜥皮粗肉厚,力大无穷,而且在光线暗淡的地方也能看见,外加上此地没有灵气,在洞穴中似乎拿它没办法。其实,它虽然最大的优势是眼睛,可同样的,它最大的弱点也是眼睛。”
“哦,眼睛?”凌厉眼前一亮:“难道它的眼睛很好攻击?”
“那倒不是。”混墩腰头晃脑帝卖弄道:“哈哈,它在地底下呆久了,最怕见到强烈的光线,一见到了强光,马上就会瞎掉。”
原来如此,凌厉心中大喜过望,这一路上由于担心暴露自己的行踪,又仗着有夜师功能,所以一直没有照明。想了想,凌厉招手让另外五人过来,对他们悄悄耳语了一番,听得几个人渐渐点头。
简短的耳语之后,六人一兽再次上路了,却依然没有照明,仍是凌厉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