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梦莎最担心的,就是被同学知道她是一个见不得光的情人。
以她和慕容亦凤的身份相比,大家肯定会认为慕容亦凤才是洪坤的女朋友,她是洪坤的情人。而且,因为那样破了慕容亦凤的身,洪坤对慕容亦凤肯定会有深深的愧疚感,或许不会反驳慕容亦凤的话。
洪坤也猜到了慕容亦凤的意思,暗叹一声,转首看了一眼恰好向他望过来的温梦莎一眼,心里矛盾之极。
看到洪坤一脸的复杂之色,温梦莎马上就了解到洪坤的为难,呆了呆,随即一想,情人就情人,我本来就是坤哥的情人,难道还怕人知道吗。而且,纸里包不住火,既然早晚都会被人知道,何苦自欺欺人地故意隐瞒呢。
想通了这一点,温梦莎顿时觉得心里一阵轻松,长出一口气,对洪坤展颜一笑道:“坤哥,或许这个办法是化解她对你仇恨的最好办法。”
洪坤愣了一下,随即就明白了温梦莎的心思,心下不禁一阵感动,伸手将温梦莎搂在怀里,柔声说道:“梦莎,你真是我的好宝贝儿。”
洪坤感动的是,温梦莎对他的忠心不背,对他的温柔体贴,事事都把他放在第一位,处处为他考虑,哪怕是牺牲自己的心情。
温梦莎的付出,换得了洪坤对她的更加疼爱,也算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她幸福地依偎在洪坤的怀里,心里一阵甜滋滋的,或许这样的手腕才是获得洪坤疼爱的最佳手腕,而不是什么名分和地位上去过多地争取。
慕容亦凤的放荡名声,整个霄城市都是有名的,她的同学们自然不会不知道,所以,慕容亦凤说过那番话之后,相信的人竟然没有几个。
慕容亦凤生活放荡,怎么可能会有男朋友呢,估计是一个她比较中意的面首罢了,而他们的女同学,才是这个男人的女朋友,这几乎是所有人的想法。
凌凤山心下冷笑,问道:“不知是他们中的哪一位,有幸成了亦凤小姐的入幕之宾,而且又得到如此青睐呢。”
凌凤山的这句话,挖苦的意思很明显,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