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荣拧了拧被雨水侵透的上衣,然后抖落开,扑在一堆稻草上,双手提起塌在膝盖上,湿乎乎的裤子,蹲在宋凯盟旁边,一边帮着整理鲜花,一边饶有兴致的诉说着今天的奇遇:“还记得前些日子,咱们在全麦餐厅蹭饭吗?”
宋凯盟应了一声,挑起指尖,挠了挠被蚊虫叮咬发痒的胳膊,胳膊上立刻糊上一大片泥巴,越抹面积越大,同时莫名的看着胡荣:“啊……当然记得,怎么了?”
“我们今天遇到内个女清洁工了。”胡荣说起来一脸的神秘:“就是后来进来的清洁女工,你还记得吧?”
“喔,是啊,她还好吧?!”宋凯盟心想,那个清洁女工之前在体育场做杂工,在这附近遇到也不足为奇,但是胡容问话的语气倒是有些古怪,于是突然反问:“诶,你什么意思啊,当然记得,就这么几天,怎么会忘呢?!”
“可是她居然忘了。她吧,完全不认识我们?!就跟从来没见过似的。奇怪吧?”胡荣说到这里,楚梦宗也来了兴致,一个劲的帮腔:“是啊,我费老大劲给她解释,她一点也不记得嘞。”
“嗯?!”宋凯盟一时不知该如何评论他俩的叙述,是应该说他俩可能认错人呢,还是应该惊讶女清洁工记性差:“你们确定是那个清洁女工吗?!人有相似,难免会认错人。”
“你……你这就不对了,你不能侮辱我们的智慧。你觉得我们俩四只眼睛,会认错人?!”胡荣反驳道。
宋凯盟马上道歉:“好好好,我错了,你们没认错人。……可问题是,她为什么不认识你们呢?”
胡荣和楚梦宗眼神沟通了一下,觉得达到了共识,便说道:“我们俩研究了一路,觉得她可能是那天晚上火拼的时候,伤到脑子了……”
胡荣话音未落,楚梦宗科学的补充道:“就是说,她很肯能由于脑细胞损伤,导致失忆。至于是暂时性失忆,还是永久性失忆,要看她康复情况了。她还年轻,从医学角度讲,脑细胞再生能力很强,估计应该会好起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