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田的想法,《阳光姐妹淘》当中的出场的衣物,基本上都是出自孝敏的手笔。
    而这些带有怀旧风格的作品,版权也都是归她和a.p公司共有。如果别人想要的话。必须经过授权才行,否则就是盗版和侵权。
    更有甚者。一些东大‘门’市场里的小摊小贩,居然将片中人物的肖像悬挂了出来。作为招揽生意的招牌。
    而在这份报告中,发行部指出的一个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发现市场上正在流行一种刻录了影片中所有原声带音乐的录像带。
    这种录像带的售价十分便宜,大多只有三万韩元左右。
    录像带中,被制作者加入了一些毫不相关的内容的视频,再配上了电影原声音乐,就成为了不法者牟取利益的工具。
    韩国是一个十分注重版权意识的国家,像是以上的这些行为,无疑是侵害了电影制作方c.j集团的利益。
    按理说,像这些行为,处理起来也很简单,直接诉诸法律就是了。保证一告一个准,涉及的人一个都跑不掉,非得赔偿一大笔钱不可。
    不过发行部既然不敢自作主张,上报到他这里来,显然其中是有什么难处。
    想通了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