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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烈风这次去萧家堡可没上次那么怒马如飞了,行路慢如蜗牛不说,真的是苦不堪言。
清风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这事连齐猴子都承认。
但无论是地势险要还是易守难攻,哪个词,对于一个徒步步行的家伙来说都意味着可怕的灾难,不论上山还是下山,而且他没鞋子。
从清风山后山连滚带爬的下来,别说衣服几乎全被撕成条条,浑身都是荆棘灌木割出来的血口子;双脚伤痕累累,包脚丫子的布上血迹斑斑,走路都是一瘸一拐了。
怕师叔派人捉他回去继续当傀儡寨主,还躲开好走的大路小道,专门走生僻的小径,结果仅仅是从后山绕到前山的大路附近,就走到了晚上。
没有地方找吃的,齐烈风抓了两条蛇,一只不走运的大田鼠,但没有刀子之类的东西剥皮,指甲都劈掉了,硬着头皮咬掉了蛇头,喝了蛇血,但看着死老鼠那毛茸茸的颈部,他实在咬不下去,只好扔了。
所以等他在第二天凌晨走到大路的时候,已经两眼放着饥饿的绿光,嘴巴浑身都血迹污迹斑斑,形同野人了,奄奄一息的野人。
幸好借着黎明的曙光,齐烈风在山脚看到了一户开荒的人家,他立刻跑了过去,想找食物找鞋子找衣服。
奈何对方比他富不了多少,从破败的窗户里看进去,睡在草堆里的男主人,把唯一一身袍子当枕头垫着,饿得眼冒金星的齐烈风哪里有余力去掏人家头下的东西,只好偷了对方的草鞋穿上,闻听茅草屋后面有鸡叫,他转了过去,惊喜得一头钻进鸡窝,也不管那只母鸡吓得魂飞魄散咯咯大叫,伸手推开,从草窝里摸出两枚鸡蛋,直接就吞了下去。
这才想起了母鸡味道也不错,虽然也许没法拔毛放血点火,但起码撕吃一只母鸡总比撕吃一只血淋淋的耗子强,齐烈风眼睛发光,一把抱起扑腾的母鸡,站起来就要跑。
哪料想,对面已经站了一位怒汉——愤怒的主人,手里还拿着一把镰刀。
“小贼,找死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