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出非同寻常的兴趣,目前大宇就价格问题和各电视台负责人正进行商讨,争取将《明星志愿--绮丽之梦》版权费提高在每集32万新台币。
32万新台币基本上就是8万人民币了,而这还不是独家版权费。在向骏飞记忆里台湾“中国电视台”曾经以每集8000美元的版权费引进过日本动画《NANA》,而这次《明星志愿--绮丽之梦》的每集版权费比起《NANA》都还高一筹,可说是国内动画界的最高版权费。
向骏飞预计给《明星志愿--绮丽之梦》制作24集,这么说来只要有一个电视台购买了《明星志愿--绮丽之梦》,就要花费192万,而按照和大宇上次的签订的合同,向骏飞将获得其中的七成利润那就是134万,这才不过是一家电视台所给与的版权费,就台湾来说电视台就有80家之多,再加上香港、澳门、大陆的电视台,其数目怎么也在200家以上,就打算在200家里只有20家要购买《明星志愿--绮丽之梦》,那版权费可就高达3840万,而向骏飞自己就将zhan有2688万。
向骏飞之前也的确想过《明星志愿--绮丽之梦》将带给他一笔丰厚的报酬,不过那两千多万的数字还是把他吓了一跳,可那想到就是这样卓志维在电话那边还觉得不满意,他说大宇公司准备将《明星志愿--绮丽之梦》分成两部来卖,每部为12集。这8万元每集的版权费不过是第一部的价格,等到第一部播完之后,他们会对第二部进行待价而沽,所以希望梦想工作室对第12集做些修改,更加突出动画的悬念感。
奸商,绝对是赤裸裸的奸商,这个时候向骏飞才明白以前自己真是太心慈手软了。当然在另一层面上他又庆幸自己能和大宇这样的“奸商”合作,如果没用大宇那广大的人脉关系销售渠道,既便《明星志愿--绮丽之梦》制作得再出色,也很难找个愿意播出动画的电视台,特别像自己这种无照经营的危险人物。
其实向骏飞和大宇现在的关系就像早些年的皮克斯和迪斯尼,如果没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