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兄:偶好像米有六个月不更新呀!偶好冤的说:(
金花这般出色的表演,即使心志坚强如我,也从心底感到温暖。可以想像,如果我是普通人,现在必然热泪盈眶,这样的红颜知己绝对值得用一生的时间去守候啊!
“既然姑娘都已经这么说了,怎么说也要让姑娘觉得物有所值吧!”我现在怎么看都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一边把手中的琴放到桌子上,一边挥了挥手对身后的风儿说道:“风儿,去拿纸笔来,最好是能找到点颜料。”
“是!公子,纸笔到是现成,楼上就有,可是颜料一时之间可能不容易找到。”风儿话才说完,金花就抢着说道:“颜料贱妾那儿有!”接着又对自己的婢女吩咐了一番,显然是要她去跑腿了。
我笑着向金花道了声谢,这时风儿已经从楼上拿得纸笔下来,并且把纸张铺到了桌子上。严格地来讲从我有意识以来,还没有接触过纸笔这类东西,但我却偏偏对它们极端熟悉似的。
笔是由粗若小指的玉棍镂空而成,就算是外行也能看得出来它极端名贵。玉笔从整体上看是由一根长约十五公分长的圆柱为笔杆,加上长约二公分的圆锥为笔尖。笔尖的最顶端有一个针眼般大的小孔,小孔与笔内的空间相连,只要在笔内注入一种名为“琼水”的东西就可以写字了。
我微笑着把玩这支玉笔,等待颜料的到来。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当金花的婢女阿琴把颜料拿来的时候还多带来了一样东西,一样让我潜意识中感到异常熟悉与亲切的东西!
看着眼前大大小小十几支笔,我脱口惊叫道:“毛笔!”我发誓即使是在别人的意识里,我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东西,可是为什么我会感到如此熟悉!
金花一脸惊异地说道:“天星也知道吗?这种笔可是贱妾在前几个月涂鸦的时候心血来潮专门托人定制的,用过几次以后,又改进了一番,才形成现在这个样子。可惜这种笔用来着色倒是相当理想,却并不合适用来写字。”说罢还感叹了一番。
“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