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琢磨着要不要?”我这么说道。
“要,当然要,做成豹纹衣服,嘿嘿嘿……”薛设烟奸笑道,用脚趾想,都能想到他现在在想些什么。”
“这里都是男的,你不要妄想了。”汪播冷冷地说道,断绝了薛设烟美好的幻想。
我的刀把裹的都是舒适的柔棉布,那张并不太适用的豹皮估计也就只能卖给成衣铺了,这种装饰也不太流行,大概只能便宜卖了。
那些野兽在我们眼中都弱得可怜,每个人对付个十几个,都不太费劲,可偏偏还十分逗比——会不会是是因为这里灵气充裕,所以那些很快就拥有几十年修为的年轻野兽们还不怕人?它们经常喜欢独来独往地跳出来袭击,不去砍了剥皮吃肉简直是最大的浪费。
“不要很多人去砍一只野兽,一不小心砍坏了皮就卖不出去了,到时谁也分不到灵石了!用利器的只打脖颈就行了!”肖员见到一头皮上有两三处正在冒血的口子,名为熊鹿的野兽的死尸,皱了皱眉。
听到这么一句,其他人自动自觉地把队形分散了开来以便单个作战,每打到一头野兽便请我来剥皮。
没有缺口的光滑皮毛处理起来总是格外的轻松,而且负责剥皮的我还能额外多分上一份钱,所以效率也特别的快。
大家都有得赚的命令总是特别容易执行,肖员作为将门子弟,这点小手段还是有的,
有一句谚语,战争是一种交流方式,通俗点的是最熟悉猪的永远是屠夫。在对这些生物“亲切”地交流一番后,也算是有了一定了解,逐渐感到这些野兽很不正常——这些野兽的怪异得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我甚至怀疑,这里的野兽是不是大多是一群伪装得很好的傀儡,因为除了鹿或兔子之类的食草动物,其他的猎食者简直不知道恐惧与死亡是为何我,面对比自己强的生物不会逃跑,在孜然一身的情况下还要冒死冲锋……
就连百兽之王虎爷在面对战胜不了的敌人时也会扭扭屁股跑了,它们为什么要那么拼命呢?不要告诉我是因为爱情……我又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