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对我喊道。
我并没对他有任何理会,而是对老单笑了笑表示对刚刚在发呆的歉意。
而我想老单是个有味道的男人吧!似乎故事很多的那种。
这时老单举起酒杯便邀我们一口干掉,而这是顾森最喜欢的喝酒方式了,只是对于不胜酒力的陈子然只能摇摇头表示拒绝。然后便小小的抿了一口。
所以每次来这里几乎是顾森负责喝,我负责吃饱,然后把喝的醉醺醺的顾森送回家,而这也是令我最头疼的事情了。因为该死的顾森每次总是吐得我一身,然后自己回家之后也难逃我妈的一顿数落,尽管没喝酒,确是酒气全身。
那时候把喝酒当成青春象征的他们,我实在想不通酒精和水混在一起喝下去是什么感觉,只是我闻到酒味就会恶心的,直到后来才知道酒是好东西。按顾森的话,酒是好朋友,在孤单的时候。当然我验证这句话时是在很久之后。
记得那晚手机响了一下,是莫小冉找的我,记得当时我心底嘀咕着忙打开消息看了一下内容:“在吗?能陪我聊会天吗?”
然后我就一直在发着呆看着手机,直到被顾森用东西狠狠的扔在了头上,我才发现自己把手里的手机握的很紧。
几分钟之后,我回复了莫小冉。“好的。你等我一会,我现在在外边吃饭,我现在就回家。”
莫小冉:“那就算了吧。”
我:“我已经吃完了,就要回去了。”
陈子然,你是真的吃完了吗?而我现在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继续吃饭,选择回去陪莫小冉聊天,这个一向和我关系仅存在于同桌时期课桌上那一条刺眼的红线的女生。
而我想我不知道,那时候我可能喜欢上了这个叫不知道的怪人,毕竟我觉得那时候的青春是和不知道联系在一起的。
所以会有人说青春是懵懂的,只是我似乎有点加重了青春这个字眼,我是无知不是懵懂。
“老单我有点事先回去了,改天再聊。”我便急急忙忙地向老单告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