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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追求(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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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追女,一个关键词叫做,投其所好。

对于耳钉男来说,从那个美女相当多的大专到社会,从十四五岁的青涩女生到寂寞少妇,被他这张网捞到的不说一百大几,但是三五十还是有的。

有没有不爱听甜言蜜语恭维的女人?

也许有,不过目前来说还没遇到,所以概率也不是很高。

他最牛比的一次记录,是两年前暑假。会说两句半吊子口语的他在英语角遇到一长相中上的美眉,那个很傻很单纯的女生被他杜撰的爱情故事触动心扉,加上才和移情别恋的男朋友分手一周,所以不经意间就被他趁虚而入。

当然,耳钉男无论在谈资上还是在风度上都达到了普通妖孽级的水准,他对女孩说,曾经爱上了一个女生,初中毕业后,因为学校不在一起苦苦等候了对方三年,可是在上大学前,那女孩居然找了一个有钱的男人将当初的誓言抛却脑后。同病相怜的女孩自然问他有没有交女朋友,耳钉男嗟叹连连,说需要时间疗伤。

这一小段前奏司空见惯,但是每每好戏都是这样戛然而止。毕竟,后续的操作往往由于胆怯和口袋里钞票限制,无法实施。不过耳钉男在这方面绝对是行动上的巨人,他一边安慰小女生不要难过,一面提出带她去散心。之后的下午,游乐场、步行街购物,花钱时他毫不手软,最后凭借一件大几百块钱的裙子,彻底砸懵了女生。

女生本来是要将钱还给他的,可是耳钉男战战兢兢说了一句:你又让我鼓起了勇气去相信感情。

他温柔的关心,帅气的外表,潇洒的风度,大方的气度,就在那个将影子拉得很长的黄昏撕开了女生的矜持。朦胧的感情自有朦胧感情的好处,身为陈老师引领下的新时代帅哥,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洞彻心扉,所以他轻轻握住了女孩的手,而女孩只是象征性地缩了缩便任由他握住。

追女的很多败笔在于此。就拿拉手一说,除非对方相当不喜欢你,否则就算忽然被拉手,也不会在众目睽睽下给你来一记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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