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4组合所跳的舞蹈是很普通的街舞,在黄昏来的那个世界极其常见,不过在这里却是奇特无比。总的来说,这个世界的现代舞还停留在健身操的模式水准上。
黄昏以前读书的时候迷街舞很长一段时间,不过却没有什么天分,有些高难度动作怎么也做不出来,只停留在踏步踢腿的基础。
街舞缘起于美国八十年代黑人舞蹈家的BREAK,也就是所谓的“霹雳舞”。真正将这种舞蹈发扬光大的是迈克尔·捷克荪的天空漫步。不过,这个动作非常简单,几乎任何一个小孩子都能垫起脚尖来上一段,其他的擦玻璃什么的,更是小儿科,你都不好意思拿出手。
在这一系列“霹雳舞”的基础上,现代街舞又加入了许多自由奔放的元素,动作趋于简单和节奏感觉。当然,其中的某些动作难度更大了些。比如什么用一只手掌支撑整个身体在地上乱滚,或者用脑门心为圆心在地上来一个人体陀螺。只有能够做出这样的动作才算得上是一个不世出的高手。
F4的四个家伙以前也时不时在黄昏面前来上几段古典式现代舞,结果被老板一顿狠K,出手指点了几招,顿时脱胎换骨平白提升了二十年功力。
初期练习的时候,这四个野小子也没少吃苦头。好在他们的身体协调性很好,没受到什么大的伤害,而且他们对这种新样式的舞蹈兴趣极大,练习得十分投入。一个月下来,竟然跳得比黄昏还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只是,身上的狗皮膏药味浓郁得可以熏死花花草草。当然,现在国家在打击盗猎,麝香虎骨膏已经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之中。
总的来说,这个世界的人还比较土气,这是黄昏的认识。你只要弄点噱头,他们就觉得不可思议,惊诧无比。
F4等人的街舞这么一跳,下面的人都惊得呆住了。没有人能够想象,舞还能这么跳,还能跳出这么多花样和劲头。顺着那个节奏,那一阵摇摆,仿佛血液都被那种滚动完全带走了。电视台记者的摄影机一时都忘记了关,完整地记录下这个新异的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