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金斯是个聪明而又细致的人,这两点正是善于烹饪的人必不可缺的,但与之相对的,他也有着一个大缺憾——那就是霍普金斯家族特有的天马行空般想象力。小霍普金斯就像个古老的贵族那样从不拒绝和挑剔别人送到面前的食物,但在让他自己动手的时候,他总是对那些寻常的甜咸苦辣不屑一顾,他总是努力想做出让自己大吃一惊的菜肴来。
我们都知道,能让撒沙.霍普金斯大吃一惊的菜色已经很少了。
他所作的十道菜里面最起码有**道其滋味已经远远超越了人类味觉的忍耐范畴。但也有那么一两道能让人终生难忘……我是说,正面的。
艾弗里已经在橄榄球队待了好几年,肥胖和臃肿早已离他而去。但有些东西是始终不变的。
例如那股子一往无前,勇敢无畏的劲儿。
别西卜和撒沙等着他的回答,艾弗里想到那美妙的滋味就忍不住吞咽口水,但他也曾为出自于撒沙.霍普金斯之手的菜肴而颤抖整晚。
“……你准备怎么做?”
“用奶油略微炸一炸,加自制的调味汁。”撒沙说。“再加上烤蜂蜜鸭肉和咸面包。”
“那就这么定了!”
——霍普金斯做的调味汁取自于鲜榨苦瓜。
艾弗里捂着嘴,他望向霍普金斯的眼神里充满了无尽的哀怨之情。
“他快要哭了。”别西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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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霍普金斯此时远在千里之外,一个位于森林边缘的小镇里。
他略微弯下腰,用医生与食尸鬼双重的审慎目光检查着一堆埋在泥土里,如同体内赘生物般的古怪东西。
那是种价格高昂,生相令人倍感恶心却滋味鲜美至无法想象的蘑菇。
产自于吕克胜的松茸。由镇民们负责牵着经过训练的狗或猪从阔叶树根部的泥土中挖出,然后与松露贩子直接现金交易,在经过三道甚至四道手后。这些胖乎乎的块菌便会出现在三星级以上的餐馆里,每份(切得薄薄的几片,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