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好吗?霍普金斯动了动胳膊,手肘扫到了一旁的玻璃酒杯,酒杯连带着香浓的味美思酒一起落在了地板上,金黄?色液体在深褐色的地板上跳了起来,晶莹剔透的玻璃杯摔的粉碎。霍普金斯转过头去看了一眼——只剩下一个杯脚的玻璃杯在空中停住了,碎片集合起来,黏贴起来,味美思酒返回到杯子里,杯子飞到桌面上,站的稳稳的——霍普金斯盯着它。
撒沙警觉起来,他抓住了父亲的手。
孩子的热量从手指传递过来,霍普金斯感觉好多了,他闭上眼睛,几秒钟后再次转向那儿——桌子上没有杯子留下的任何痕迹,一个侍者正在急急忙忙地打扫地板,另一个侍者正在端来新一杯的开胃酒。
安东尼.霍普金斯想起他在做出那个决定之前和他的妻子凯塞琳所说的话,他记得凯塞琳的枪,那种只有六发子弹的史密斯-韦森10型警用手枪,从它里面飞出的子弹曾经打穿过一个厚实的警徽,沉甸甸的,他把它插进自己的靴子里面。
如果他是一般人的话,撒沙.霍普金斯自然可以为所欲为,但安东尼.霍普金斯知道自己是什么——一个高踞通缉令榜首多年的罪犯,一个嗜好同类血肉的”食尸鬼”,一个悬赏极其丰厚以至于可令任何一个人产生贪念的被追缉者,即便他现在已经从国家暴力机构的通缉名单上爬了下来,并在短期内大大降低了自己的私人悬赏额度,却仍旧不能放松警惕——追捕他的行动或许会延续至二十二世纪也说不定,无孔不入的猎人们不会轻易放过这个堪称绝妙的弱点——就像是昨天的马丁。霍普金斯知道他想要的是自己。他对那个年轻猥琐的男人意义非常——”食尸鬼”杀了他的兄长,也差点杀了他,而作为一个可以拿去作为某个时代标志的危险人物,安东尼.霍普金斯还意味着丰厚的奖赏与响亮的名声。
假如他没有出现,那道雷电会毫不犹豫地打在撒沙.霍普金斯身上,他们可不会在乎你是不是真的无辜,何况撒沙.霍普金斯也算不得是只纯白的小羊羔。
马丁这样的人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