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的小妹妹是第四个被拉走的,安东尼会是下一个。他父亲是个搏击爱好者,他在安东尼还在学走路的时候就开始有意识地训练他,他之前也比其他孩子吃的好,长得强壮,比其他的孩子更经得住恐惧和饥渴的折磨。论重量,他是最好的。
香味不带一点声音地跑进了地窖,黑暗中,呼吸的声音变大了,孩子们本能地张大了鼻孔,他们都被饿的没有力气了,不然一定会趴在门缝上使劲儿地嗅的。
士兵们在吃他的妹妹。安东尼听得到他们咀嚼,咂嘴和喝汤的咕嘟声,他的手臂折断了,他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
给他们送汤的士兵进来了,在喂到安东尼的时候,他说:“尝尝你妹妹的味儿吧。”安东尼吃了。贪婪地,一滴不剩地,那是巧克力,奶油,蜂蜜的味道。勺子底部有着细小的碎骨头,他的牙齿咬着勺子,把每一片小骨头都舔下来送进嘴里,他咬着勺子不放,拿着勺子的士兵看着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发亮,勺子上传来的力道让他不寒而栗,他就像是在和地狱里的恶魔争夺食物。
士兵费了好一把力气才拔出了勺子,他出了汗,既愤怒又害怕。
他回去和其他人说了,他们一致同意明天就吃了安东尼.霍普金斯。
就在那天晚上,另一个军队来到了这个小庄园,他们来自于一个大国家,有着充足的口粮,还带着医生,溃兵在交战中死了一大半,还有一小半投降了,暴风雪正处于末期,不再那么狂暴,但只身逃出去仍然是死路一条。
胜利者中,职位最高的是一个中尉,他带着他的士兵们打开了地窖的门,把孩子们救出来,医生给孩子们做了检查,喂给他们一点糖水。
安东尼.霍普金斯闭上眼睛,他听得到医生在说话,带着浓重的萨克森口音,“把那些俘虏都杀了吧。”他泰然自若地向中尉提议道:“不能放他们出去呢——他们都是吃过了‘最好’的东西的野兽,就算是战争结束了,树上结满果子,地里长满了庄稼,墙上晒满了腊肉和香肠,每个夜晚,他们仍然会想起这几天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