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走路要比平常快一倍,仅比体育比赛中的竞走慢一些。
罗岚的身子本来就较差,以普通速度行走或许不太累,但快走了半个小时他就感到疲惫,浑身都是汗水。三个小时后,他衣服被汗水打湿,已经跟不上佣兵的步伐。
“如果这都坚持不了,我怎么在这个世界生存!长时间快步赶路不仅能锻炼身子,还能锻炼我的意志!必须要坚持下去!”他喘着粗气想。
已经有佣兵指指点点,原本就跟他有矛盾的红发小子鲁索恶意地嘲笑他:“你们看看那个小白脸,简直像刚学会走路的婴儿,真给我们帝国人丢脸。”
刀疤洛斯接着说:“帝国的贵族就是这样,让这种人继承贵族,是帝国的灾难。这小子要是上了床,会不会被女人压死?你们不觉得,我比他更像伯爵继承人吗?”说完故意模仿罗岚的姿势,引来众人大笑。
要不是凯瑟琳在罗岚身边,他们一定会走到他面前嘲笑他。
罗岚一开始非常愤怒,但没过多久便平静下来。
“时间会证明一切!笑到最后,笑得最好!”
凯瑟琳倒是没想到这个贵族少爷能坚持这么久,于是说:“我们的补给车上可以坐人,你去上面坐着吧。”
罗岚摇摇头,说:“我可以坚持。”
他咬牙跟着车队,终于坚持到了车队中午休息的时候,他无力坐在地上,呼哧呼哧直喘,恨不得永远这样坐着。
“这些佣兵的身子素质太好了,快走五个小时,大多数人竟然一点都不累,还那么有精神。”他无奈地想。
实际上他原本不至于这么狼狈,罪魁祸首是那个让他身子所受负重增加的侍剑。
不过侍剑并没有把事做绝,他在承受多一成负重的同时,也受到祖剑灵气洗濯。如果他坐在马车上赶路,只能吸收一成左右的灵气;但现在他一直在进行运动,让他的身子处于强烈的“饥饿”状态,拚命吸收一切能够吸收的能量,使得他的灵气吸收效率大大增加,可以吸收三成。
午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