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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新法决议案》一共有五条新法令:废役令、废钱令、废冗令、兴商令、方田令。除了前面两条新法执行得还算到位,其它的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现在,赵顼又增加了五条新法令:废奴令、均田令、保甲令、垦荒令、强工令。
废奴令,即是彻底废除人身隶属,严禁人身买卖。那些卖身青楼勾栏的歌伎,那些在豪族地主家为奴为仆的奴婢家丁,全部获得自由之身。这意味着,歌伎奴婢家丁,在没有与东主签订用工契约,没有拿到应有的报酬下,可以自由离开。
均田令,主要内容是:由朝廷按地价收购大宋所有的田产,随后按每户二十亩田配额分田到户,并免除所有的农业税收。所有的田产归朝廷所有,百姓只拥有经营权。为了防止因为大量购买田产导致交子贬值的情况,所有出售土地后所得的交子必须都存在商盟柜枋,出售者在十年内只能取得利子钱。除此之外,为了实现规模化运作,兴修水利,部分田产将会建立大规模的农场,由官府直接或委托商人进行管理,保证朝廷的用粮需要。
保甲令,主要内容是:推行保甲制度。在军镇团镇之外,设立保甲制度。每户百姓家,凡是家里有两个以上成年壮丁的,必须有一个服兵役。粮草兵器战马自行提供,每年两次,服役时间四个月,在农闲之时,进行军事训练。
垦荒令,这条法令是建立在保甲令之上的,主要内容是:朝廷在新开疆土上建州立县,保甲兵丁负责开荒事宜。开荒后,保甲兵丁必须落户,但能分到五十亩田产,并获得五十亩田产在商盟柜枋的利子钱。
强工令,所有的皇室宗亲,地主豪族,出售土地后,必须按官府的规定,在指点的地方,开设各种指定的作坊。这条法令,意在建立完善的手工业体系,壮大手工业的生产规模。除此之外,所有有功名在身,而又没有官职的人,必须在官府指定的作坊务工。这条规定,也是因为一些作坊,需要文化水平高的工人。
政事堂众大臣看到赵顼拟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