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我的兵!
城内的战斗比我想像的要更容易,不是敌人不堪一击,而是根本找不到敌人杀。敌人的主要战斗力量是骑兵(怒狮兵),总数约五千,八成已经被我们杀了,两成正在逃亡中;痴象兵约一千人,被自己人冲散践踏,再被我们补刀已经报销;步兵估计也有四五千,但扣除后勤人员后最多不会超过四千,分散守卫四周城墙,城内哪里还有人?现在守城的步兵已经往另三个城门逃去,几乎没人进行巷战。
我们的目标不是夺城,也不是杀光敌人,而是抢劫,所以能追上的最好,追不上的也就让他跑了,抢到敌人的钱粮装备才是关键。
这一战虽然大获全胜,但却是混乱得无以复加的一战,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自己带了多少人马出战,杀了多少敌人,抢了多少东西,己方阵亡多少人,全都无法统计。反正最后大家都说全歼了敌人,抢到了敌人全部东西,少数逃走的敌人当然不能开个记者会反驳我们的话。
破城之后,我没有闲着,忙着作一件事——用火精剑把敌人一个个彻底杀死。这是一件非常枯躁、恶心、残忍、血腥的事,但我必须做,因为用火精剑杀死越多敌人,它就会越强大。另外彻底杀死敌人,是在削减敌人的战斗力,也是必须做的。
每杀死一个人,他的精气或者说魂魄就被火精剑吸入,这是火精剑杀人不能再复活的根本原因。我有些怀疑,杀人无数之后,火精剑恐怕会变成凶器、邪器,这真是我想要的吗?但这是一个快速提升自己战斗力的途径,面对强大的敌人,我没有别的选择。我没有一个个计算数量,杀到手软了还在杀,忙到半夜估计杀了不下三千个。
我的五百飞虎队预备役几乎全军覆没,他们大多是可以复活的,但他们本来就是训练中淘汰下来,死了一次会变得更弱,只能去做一些次要工作了。我把目光对准了有装备的奴隶兵,不论他们的装备是抢来的还是捡来的,能拿到手就证明他们有过人之处,是可造之材。
到了天亮,大局已定,附近几十里内都找不到一个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