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往警局里走,这在法律上的确构成自首的情节。
温宁并没有因为李立人自首的行为而忍住怒火,他一拍桌子:“你以为自首能抵消你的罪过吗!”
李立人摇头:“我懒得逃了,我逃不掉。这两天,我好几次差点被你们搜查的人发现。”
温宁已经在b市布下了非常严密的搜捕网,李立人没有在第一时间离开b市,这就几乎决定了他再也没有办法安全离开b市。b市这么大,想要一天两天的就抓住李立人,略有难度,但是,时间一长,李立人不可能逃过警方的通缉。
相比温宁,我要显得冷静的多:“如果我猜的不错,你请假的那天晚上,你去了孟婷的家里,是不是?”
李立人很干脆的承认了,他说他的确想要破门而入实施犯罪,但是出租车的远光灯让他放弃了这个念头。我和江军赶到的时候,李立人就躲在暗处观察我们,后来温宁也带着人去了,警方一到,他就彻底觉得下手无望,于是离开了。
他不敢回家去,警方的人赶到,他知道自己一定已经暴露了。他知道警方一定在通缉自己,所以他在路上走的时候,看到执法人员就躲的远远的,警方在通缉他的这么长时间里,他就露宿在野外。
他冒险去小店里买了吃的,但是时间一久,他觉得自己撑不下去,所以选择了来警局自首。
“你是不是也去过孟叔的家里?”根据我的推测,李立人肯定会继续实施犯罪,他的新目标正是孟婷。如果不是他再也已经没有可能犯罪,他不会就那样放弃。如同我预料的那样,李立人也承认了。他在和孟婷闲聊的时候,以登门拜访为由,让孟婷将她的地址和孟叔家的大致住址告诉他,孟婷又哪里会知道李立人有这样的目的,所以将孟叔所在的小区告诉了李立人。
李立人决定冒险实施犯罪,他猜测到孟婷肯定不会一个人再待在郊外的别墅里,所以他决定去孟叔家碰碰运气。李立人在小区外面发现了有警车停靠,所以他不得不再次放弃。
温宁对李立人进行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