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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承走到窗边,对着楼下的刑警喊了一声,沈承让刑警去把附近这一带负责换送煤气的人找到。煤气会有人专门上门来换,为了方便。一片区域一般都是同一家煤气出售单位负责换送的,所以只要查一查,很容易就能找到负责送气的人。
意外事故和自杀不在我和沈承考虑的范围之内,他杀的话,煤气罐会爆炸,绝度是凶手在煤气罐上动了手脚,而最有可能接触到煤气罐的便是负责换送煤气的人。煤气罐上应该是在罗大楠死亡当天之后才被动的手脚,因为那是除了今天之外,陈招弟最后一次煮饭。
煤气罐上被动了手脚,开火之后就会被点燃从而爆炸。但是在此之前。这一家三口都平安无事。
“我并不觉得凶手是为了杀人灭口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我从地上站了起来,对沈承说道。
沈承转过头:“为什么”
我:“凶手如果有能耐在煤气罐上动手脚,并制造爆炸案的话,为什么不一口气将这一家三口全部炸死,反而要先杀了罗大楠。然后再来杀陈招弟”
沈承解释:“因为杀罗大楠需要陈招弟配合。”
我反驳:“多此一举,一口气全部炸死,自然就不必担心同党泄密的问题了。”
沈承丝毫不肯退让:“一家三口全部在家,想要在煤气罐上动手脚,很困难。”
我:“不困难,三名死者总有不在家的时候,趁着任意时候偷偷潜入家中动手脚,这要比连续实施两次犯罪行为要简单很多,凶手完全没有必要冒险。”这块地方很偏僻,偷偷潜进来,很难被别人发现,房子已经毁了,所以我们也没有办法找到是否有人偷偷潜入的证据。
根据我的推断,凶手是在罗大楠死之后才进屋子里动的手脚的。我和沈承分析,凶手犯罪后坐立不安,他想来杀人灭口的话,不应该潜入死者的家中,因为他不知道警方是否就在这里等着他。
大石杀人,可见凶手心思的缜密,他很会计算,所以不可能不会计算不到两次犯罪行为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