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6)

?“白发空垂三千丈,一笑人间万事。

晚书,你还记得这首《贺新郎》吗,不知谁会那么幸运,能成为你的新郎。

祝你幸福,我永远是你的家人。”

光洁明亮的大理石地板映着那个高瘦的背影,萧青山踟蹰片刻,遥遥望向机场大厅的另一边,眉目清朗,片刻后,拿起行李走向登机口。

梁晚书站在柱子后面,目送那个背影渐远,然后转身离去。她垂眸看着萧青山的那条短信,“叮”一声,又收到了一条新的信息。

“梁小姐,我是《南市晨报》的副主编,我们在网上看到了关于你的新闻,很欣赏你这样有见解有胆识的年轻人,请问你有没有兴趣来我们的报社做特约记者?期待收到你的答复。”

她愣了愣。

记者,那是她一直梦想的职业。

大二时,传媒学院有两个主修分支,新闻和传媒。梁妈一直反对她读新闻,说整天风尘仆仆的、作息不规律,不适合女孩子;还是学传媒好,能认识许多各个圈子里的成功人士,与其把职业当做归宿不如当作嫁衣。

好在梁爸支持女儿的梦想,父女俩偷偷商量好,然后梁晚书毅然决然报读了新闻系,后来还去英国攻读下研究生。

此刻梦想近在手边,她却犹豫了,握着手机慢吞吞地走出机场。

凌煜正靠在车边等她,黑色的轿车在阳光下如一道流畅的影子,阳光在他的黑发上打了个旋。他戴一副茶色太阳镜,身上的黑色紧身西装勾勒着倒三角身材。

他静静站在那就是一道风景,惹得路人频频回顾。

她朝那道风景走过去。

“道完别了?”凌煜替她立起大衣领子,隔着墨镜,她看不清他的神色。

梁晚书点点头。

他勾起嘴角笑了,俯身轻啄了下她的唇角。

“机场是个有纪念意义的地方,你说呢?”

梁晚书想起她和凌煜在飞机上初见,想起自己不小心拿错了他的行李箱,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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