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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和金贵有时候在顾守仁家的院子干着活,嘴也没闲,叽哩咕噜地说东道西。
金贵说:“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红薯,又甜又脆,是从一家人地窖里钓上来的。用根细麻绳穿上小刀用力一甩,这刀子落入地窖,就会插进摆得满满的红薯堆中。顺手牵起绳子,就能钓上一个个饱满的红薯。因为是给来年做种用的,哪有不好吃之理?”
金明满不在乎地用一根手指头在鼻子下头一揩,接着说道:“我吃过的最香的东西,你知道是什么吗?是在湖滩找到的一种虫子。这种虫子有小拇指那样长的肉头,钻进沙里伸缩蠕动着,还是黑色的,逮在手里黑索索一条。你别看它长得黑,用火烧起来吃,咬一半露出白色的肉瓤;嚼一嚼,香得很呐!”
金贵听得又害怕又有点想吃,为了表示自己也是有见识的,便抢过话头说:“我有一次看过王久顺逮了不少这种虫子。一大卷,头挨头并拢用细绳捆住颈部,虫的身子蜷来蜷去,怕就是这种吧?怪恶心人的!”
‘你知道个啥?好吃就可以啦,管它恶心不恶心。别人不敢吃的,才显得咱们有胆量哩!下次我弄给你吃,保管你会喜欢那滋味。”金明抢白道。
秀菱隔着窗户听见,忍不住皱眉,这两兄弟少不了干些恶心事儿,还自鸣得意呢!想出言讥讽他们两句。想了想,又忍住了!
而金明、金贵又转换了话题。
“哎,你有没有发现,赵家那个黄毛丫头,近来好象越长越水灵了,难道真是女大十八变?”金明的声音。
金贵搔了搔头发:“哪个赵家啊?”
“咳。就是赵寡妇家呀,她儿子叫赵华,不是和秀莲定了亲了吗?”金明不耐烦地解释道。
金贵恍然大悟,一拍大腿:“哦,我晓得了。那丫头叫美儿。哥说得不错,果然是越长越好看啦!”
然后压低了声音:“哥,你看上她了?要不要告诉咱娘,让她请媒婆上门去提亲啊?”
金明的脸色忽然有些黯淡,随即一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