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乔,罗林重新刷新了自己的认知,原来这种人还是真的存在的,难道一个人的无耻,也能早就这样乐观的性格?
再一次迈入勇士楼,罗林迅速的环视了一圈,发现,爱丽丝今天并没有来这里打工。
不过,罗林却发现了一个穿着奇异的男子。看他肩膀上的徽记,应该是一位法师。
勇士楼之所以叫做勇士楼,原因就是因为来这里吃饭的人,大多都是一些普通职业者或者是平民。(卡马乔是个异类,他来这里的原因是因为勇士楼,有很多漂亮的女仆。)这些职业者和平民都有着自己的工作,无论是什么职业,但只要是劳作的,他们身上的装束都或多或少的带着一点破旧。今天这个男子不一样,他一身白皙的装束,洁白的长袍之上没有一点灰尘。
他淡淡的坐在椅子上,白皙纤细的手指,端着一盏晶莹的高脚杯,将温润的红酒送到口中。
在一群大佬粗之中,装高雅,这合适么?
这位青年似乎不在意其他人的感受,依然我行我素的喝着红酒,似乎在等待什么。
卡马乔最痛恨有人比他长得帅。也许十七岁的卡马乔也许还有发育的空间,可他看到这个小白脸比他长的还帅的时候,他急忙拉着罗林和维拉上楼走去。
以卡马乔的话来说:帅哥的光芒就像太阳,一个太阳释放的阳光正合适。而两个太阳同时存在,不仅太阳会变得更加灼热,周围的人也肯定会不自在!
顺着木质的阶梯向上走,还没有登上二楼。一阵嘈杂的声音,便从勇士楼的店外传来。
“娘的,背信弃义的王八蛋!”粗犷的声音从勇士楼的一楼回荡。
一袭白衣的男子,优雅的放下手中的高脚杯,向着门外的狂野青年微微一笑说道:“怎么,博登。昨天你同伴的死,还没有让你觉悟么?”
这轻描淡写的语气,让博登感觉昨日的屈辱,再一次出现在他的眼中。他漆黑色的面庞上,好像升起了一团黑色得气雾!“你,为了这一笔钱,你竟然将我的兄弟杀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