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法容忍的!
为疑犯警诫作供后,张成勇把郑翠霞奸杀案中的六大疑点一一厘清:
第一、凶徒以往只是强奸,没有杀人,怎么他这次会如此冲动杀人呢?
──答案:是郑翠云主使的,杀人者是她。
第二、凶徒要杀人,只须用手便可在五秒内把事主扼毙,何必还要专诚带把刀去把事主刺死?
──答案:凶手郑翠云在**奸污妹妹后,再把她杀死,郑翠云的右手不够力。
第三、凶徒以往都会选择不同的屋村下手,为何今次会选在曾经犯过案的地点再次犯事?
──答案:这次的地点要选在郑翠霞所住的大厦里,之前**就是因为在这里犯案,才被郑翠云握到把柄。
第四、凶徒犯案之前下午两点至六点期间,全港所有电台均没有播放《轻闭双眼》这首歌,他怎么要犯案?
──答案:那晚他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有计划犯罪,他受到郑翠云威胁。
第五、在我们警方执行『伏魔行动』后的极短时间内,凶手竟再度犯罪,他不怕我们警方针对他的部署吗?
──答案:子夜**是被迫,胁迫他的人就是受害者的亲姐郑翠云。
第六、这次的受害人,外形和样貌跟子夜**以往选择的女性不同,她只有五呎高、蓄短发、圆脸,跟以往高挑、长头发、瓜子脸的形象迥然不同,难道,**突然改变口味?
──答案:同上,他不是自愿。
在庄卫麟被杀案当中,根据现场环境证据,特别是疑犯郑翠云脱落的三根长头发,鉴证科搜获证物,可以让警方提出检控。由于没有证人,此案成为另一桩完全依赖科学证据提出起诉的案例,情形就像1974年的著名「跑马地纸盒藏尸案」──本港首桩仅凭科学鉴证把凶手入罪的案件,不过,此案一直存在疑点,怀疑是错判造成冤狱。
郑翠云被落案控以两项谋杀罪名,案件转解高等法院审理。控方提出多项证据,力证郑翠云的罪行,郑推翻之前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