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杂志社人去楼空,唯有我的键盘声嘀嗒乱响。蓓儿踩着八厘米的恨天高从外景地回来,胡乱地把我桌上的资料一卷。
“初初,你疯了吧,这么多工作你怎么做得完?”
“起码我加班加点的做,总会完成的。”
“给你打电话怎么不接?”
“呀,下午和总编杨谈话忘了调回铃声了……”
我在堆积如山的材料中翻弄着,牛蓓儿一把将手机拿了过来。“你家曾浩瀚给你打了N个电话了,你就一直没接?”我急忙把电话反打了回去。
“这么晚了还在忙,干嘛不回我电话?”
“年终总结,我还有一些资料需要处理,手机调成了震动……”
从听筒里我依稀听到了喧闹声,“浩瀚,干什么呢?快来喝一杯啊。”
“你在哪儿?”
“老同学过生日,本来要带你一起去的。”
“那你们好好玩吧,先挂了。”
“喂,小初……”
牛蓓儿恨铁不成钢地发问:“就这样挂了?”
“不然呢?问他在哪里喝酒,或者直接杀过去查岗?”
“初初啊,你仅有的智商不能光用在工作上啊!你俩谈了几年了,都老大不小了怎么没提见家长?你多大了?二十八了,你不是十八,可人家曾浩瀚可刚过三十,黄金单身汉抢手着呢。别说十八,未成年少女都紧盯这块市场……我说你听到没有?”
放任牛蓓儿的喋喋不休,我全不在意地收拾起东西走出了办公楼。
酒吧包房里,曾浩瀚放下电话后坐到角落里一语不发。两位老同学结伴过来敬酒。
“浩瀚哥,你今儿不是说好了带嫂子出场吗?”开口的男子名叫袁恒,三十岁,是浩瀚的高中同学,学生时代他俩关系最好。不过毕业后,出于共同的爱好,他还是与花花公子项绅越走越近。
“但凡是浩瀚哥愿意,满场子的姑娘都是嫂子。”项绅接着打趣道。不同于袁恒的耿直,项绅身上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