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的真理社,在他自己又不愿意把三绝公子的真实身份公之于众的情况下,怎样才能让真理社对其他人产生吸引力?
理越辩越明,道越论越清,除了辩,别无他法。
在他自己又不肯暴露的情况下,就只能推出强有力的打手来当代言人,而在他看来,读了不少书,也多少还懂点道理的郑书笙是具备打手潜质的。
在耍嘴皮子功夫方面,男的有几个能比得上女的?
就算郑书笙潜质一般,郑经也有把握把她给培养出来,前提是得先做她的思想工作,赋予她灵魂。
人一旦失去目标,就如同失去灵魂,成了行尸走肉,这道理后世的人都懂,现在,他只不过是把这一道理教给郑书笙。
他立即又说道:“既然你还没目标,我倒有一想法,不知你有没有兴趣。”
“兄长请吩咐。”
郑书笙的眼神又亮了起来。
在地主家傻丫头眼里,已有过无数神奇表现的郑经,也已早已不是她眼中那书呆子,而是牛人一枚。
试问,连道家鼎鼎大名的诸糅真人都对他赞叹不已,向他虚心请教,她又岂能再把他当成书呆子?
因此,一听说郑经有任务给她,而不是把她当累赘甩掉,她自然又变得积极起来。
“是这样的,昨晚在跟真人论道之后,我就萌生了一想法,就是成立一真理社,去穷尽天下之道,传播天下之真理。”
郑经顺理成章地提出了他的设想。
这一设想相当伟大!
让人佩服至极!
最起码郑书笙一听,就是这么认为的。
作为昨晚的论道见证者之一,她可是见证了浪之兄长关于天之道与人之道的论述,当时她就佩服至极,而现在,浪之兄长竟然说准备去穷天下之道,并向全天下传播真理,就更是觉得这一想法极为伟大。
穷理,传道,那可是圣贤干的事啊!
而她昔日眼中的书呆子,现在连诸糅真人和留之先生那样的高人都佩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