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倍不止。
汤姆三十岁的时候,接手了这只马贼队伍,在他地领导下,这只马贼很有些军队的味道,在马贼中小有名气,只是人数一直不多。
汤姆认为,一名好的马贼,比十名垃圾马贼有用的多,在他这只马贼中,不养垃圾。
两百八十名马贼,每月出手两到三次,得到的财物已经让马贼们过上好日子了。经过六年时间,马贼们有钱了,每个马贼分到的金币,甚至比许多小城市里的地主还要多。
人一旦有了钱,心思就不同了。汤姆招开了全马贼大会,集思广意,让大家对自己的前途作出选择。其中八十人选择找个帝国安定下来,不再继续作马贼地生意。
另外两百人决定,继续跟随汤姆,他们相信汤姆的决定,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好处。
汤姆虽是贼,没读过书,可他很清楚,作上这一行,就已经在各帝国的治安官那里挂上号了。
别以为有钱就可以作个富家翁,以前四处乱跑,人家抓不到他们,如果现在就定居下来,苦主找上门,治安官能放过他们吗?不可能的,马贼这一行,易进难出啊。
既然不行,就必须想办法将自己漂白了,拥有可以光明正大的定居的权利,这还需要拿命去搏才行。
方法只有一个,加入帝**队,凭着他和两百手下的高强身手,混军队还是没问题地,只要在前线立上几场功劳,马贼地身份,即使被别人认出来,也没什么关系。
既然身处奥克兰帝国,汤姆准备加入奥克兰军,如今的奥克兰,可是名声在外,不仅富裕,而且军力也很强大,蓝天军团、墨铠师团、火烈鸟军团,听说最近还准备组建一只魔法师团,全部使用魔法武器,安全性更高,身份也更加高贵,如果能混进去,以后地地位就不用说了,当过马贼算什么。
君山城是个不错的选择,这里正好有一征兵处,他准备带着两百兄弟,在这里先混进军中,以他们的身手,至少进火烈鸟军团是没问题的,汤姆有这个信心。
他们已经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