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问题。
第二,两家订婚,再给一个亿。
第三,萧若柔怀上身孕,再给3.5亿。
第四,什么时候生小孩子,再给剩下的五亿。
至此,双方的合同完成,萧若柔占有萧家25%的股份。
但如果以后萧若柔跟王家离婚,她手头上25%的股份,将会无条件的转移到王家的公司。
萧若柔将会被净身出门。
如果合同只完成一半,萧若柔没能给王家生下一儿半女,王家对萧家的投入将会止步于1.5亿,并且无条件拥有萧家25%的股份。
这样的一份合同,根本都已经不能称之为霸王条款。
简直跟抢劫没什么区别。
萧若柔如果还呆在王家,那就是他王家的人,股份还是他们的。
如果萧若柔以后执意离婚,白嫖了几年不说,还可以得到萧家25%的股份。
要知道,就按现在的价格来评估的话,十个亿换取萧家25%的股份,同样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
但偏偏,萧爸爸,萧妈妈还答应了。
除了走投无路以外,还有就是,他们对自己女儿的身体有足够的信心。
股份到了女儿的手上,那还不是在萧家人的手上吗?
就联个婚而已,白赚了十个亿,何乐而不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