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良品带着夫人若水回到了幻陆。
在这个地方住了八年,还是有一定感情的。
非要说家乡难忘,其实在一个地方住的久了,谁没有感情,就算不是家乡,忘不掉的,终归是忘不掉。
公良品看着这里的一草一木,心理暗道:“想不到我公良品会客死异乡。”
公良品看着夫人,往日的点点滴滴浮上心头。公良品从来都不是一个优秀的男人,但是他拥有者一个优秀男人不一定完全拥有的东西。父亲早逝,留下孤儿寡母,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男人就要有点担当。
从小母亲就告诉自己,男人,天生就是顶梁柱,他要撑起这个家。
于是,从小公良品就跟其他的小孩不一样。
别的小孩玩耍的时候他跟着渔民学习撒网,逼得孩子在读书的时候,他在自家的农田里研究怎么才能防止害虫。
冬天,别的小孩带着取暖的火炉四处玩耍,他要在山上下套子,吸引饿到肚子咕咕叫的熊瞎子十足掉入陷阱。
夏天,别的孩子在海边游泳玩耍,他要撒网捕鱼做鱼干补贴家用。
当公良品长大的时候,母亲告诉他,要攒钱娶媳妇咯,你娶上媳妇母亲就能合眼了。
公良品付出的是其他小孩所不能想象的,所以,公良家的家境越来越好,在海边打鱼做鱼干久了,跟商队也扯上了关系,慢慢的融入商队中,把魇陆的特产卖到幻陆,一步一步成为幻陆一个不小的家族。最后公良品自己成立一个商队,家境也是越来越好。
公良品回想着自己半生的风风雨雨,不禁唏嘘不已。
又想起了妻子,若水。
很清晰的记得那次,那是自己还是小伙子的时候,若云出现那一刻。
公良品眼中出现了些许柔情。
若云的出现就像一个谜。
还记得十几年前,公良品裸着上身正在打鱼。
天气不是很好,有些风浪。
突然,一个声音呼救,海边许多人都看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