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感,加上心地单纯,就容易相信人。超市老板看她长的漂亮,就格外关心照顾,慢慢的产生感情,俩人私下就在了一起。后来被老板老婆发现,把她一顿撕打,然后在咒骂声中被赶了出来。
离开超市后发现怀孕了,一个人默默的把孩子打掉,然后孤零零的来到省城,和老谭成了同事。
她觉得老谭值得信赖,说了自己的遭遇。
老谭十分同情,在工作上对她很照顾,生活上也很关心,俩人渐渐成了不话不说的好朋友。可以说在艳华心里最灰暗的时候,是老谭陪着度过的。
后来,艳华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老谭,怕管不住自己,于是离开了。
最后一次见面是十二年前,艳华当保姆,伺候个老太太。老太太看艳华老实懂事,心地善良,就给她介绍了个对象,是飞机厂的一个工段长。岁数比艳华大八岁,离婚的,有一个儿子跟着女方。
这个男的不错,对艳华呵护有加,俩人处了一年后领证结婚。
再以后,老谭转战东西南北,彼此失去联系。其实俩人都在三台子住,并且离的不远,只是互相不知道而已。
饭店打工人就这样,今天在这俩人一起工作,明天不干了就更奔东西,可能一辈子就见不到了。
是现实,也是一种无奈。
艳华就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老谭了。
如果当年没有林燕她会义无反顾的嫁给老谭。但世事弄人,谁叫林燕先认识的老谭呢,在嫉妒的同时也为林燕找到一个好男人高兴。女人一辈子求什么?不就是找一个疼爱自己的男人吗?
在玫瑰饭店的那段时光是自己过的最充实的一段日子。虽然岁数比老谭大,但更愿意把他当成哥哥,自己像妹妹一样跟在身后,听他指挥。
当初老谭和林燕处对象,先是老谭领着林燕回了自己家,他家人对林燕非常认满意,没有意见。等快过年的时候老谭去了林燕家,林燕妈不同意这门婚事,老谭一个人灰头丧气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