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因为他的实力。他的实力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次日,整个永泉城都传遍了关于秦默的事情,秦默一天的时间内斩杀了王大山,战过七鬼不分胜负,再杀了神虎的一名小队长,与黄鑫天一战,双方两败俱伤。这些事情一经传出,秦默立即成为永泉城炙手可热的人,更何况秦默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
而面对一夜成名,秦默的心里非常的激动与兴奋,毕竟他还是一个年轻人,年轻人面对这样的局面自然内心膨胀无比。当然,也有些年轻人装作很风轻云淡的样子,就像秦默,可只要稍有阅历的人一眼便能看出他是装出来的。
而烈焰佣兵团中的很多兄弟都纷纷慕名前来拜访秦默,特别是那些没有见过秦默的。秦默在很兴奋激动地见了几批兄弟之后,他也觉得劳累不已,尽管去见那些兄弟们让他的内心更膨胀,可实在是太累了。好在他躲在属于自己的庭院里边其他寻常的佣兵团弟兄就很难进来了,所以,接下来的好几天秦默都呆在几的庭院里每天享受着小晓给他做的饭菜,享受生活。想想几天前自己在那迷雾森林的时候,整天做奴隶般给小美女做饭打杂,现在却轻松的很,有一位姑娘给自己做饭甚至洗衣服,他感觉到无比的满足。
同时这样的生活也使得秦默滋生出一些别样的思想,这些思想是他以往只能歪歪的,因为能够拥有侍女这样的生活只有地球古代才有的事情,而侍女,一般都相当于主人的填房丫鬟。可是,秦默毕竟是一个生活在地球二十一世纪的高中生,尽管滋生了那样的思想,可毕竟他没有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中生活过,这也就致使了他在道德观念上形成了一种定型,或者说是束缚,当然,这束缚放在二十一世纪的地球是好的束缚,可与秦默当下的思想来说却并非是一个好的束缚,反而使他没有那个胆量去做那些他想做可能可以做的事情。
他认为可能可以做是因为他还没有确定在这个世界那样去做是不是真的合理,还未求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