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注释】过有三义:一过责也;二过越也;三错过也。诸爻又各取为意。为卦二阳居内,四阴居外,阴小阳大,阴小过于阳大,故其卦为小过。小过之时,应时而行,能过乎恭,则可亨通,然必利于正,是以曰“亨,利贞”也。卦之二五以柔得中,三四之刚失位不中,柔道得行,阳道未通,故其占曰“可小事,不可大事”也。飞,往来之行;鸟,寄居之物。卦体内实外虚,二阳为身,四阴为翼,如鸟之飞,故取象如此。四阴在外,二阳居内,又如人之涉小险,上则无所适,是为小过;下则得所安,乃可大吉,故又曰“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也。《象》曰“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言君子处此之时,行止当过乎恭俭,以矫己身之弊也。●占遇此卦者,凡其所行,皆宜小事,不宜大事;若致飞鸟遗音之应,则宜下守,不宜上进也。
初六,飞鸟以凶。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注释】飞,往来之行。以,治之也。初六阴柔,上应九四之刚,当小过之时,为九三所阻,故象占如此。●占者得之,往来而行,以治其凶,然难收其效,亦无可如何之事也。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注释】祖妣,阴阳之序。君臣,主宾之分。六二柔顺中正,过三四而遇六五,过阳反遇阴,故为过祖遇妣,不及君遇臣之象。小过之时,过而不过,犹不可过越其臣也,故象占如此。●占者得之,时当过遇其母,或过遇其辅臣,则无咎矣;若取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