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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 那高于生命的存在(1 / 6)

着手中的枪,战场的唯一的伙伴,苍茫对自己的怯耻,诚然,蝶千索的天赋已经到了恐怖的程度,可是,他,从没一刻放弃对枪术的热爱,这是他生命的唯一。

哪怕有人比他强,但绝不代表比他更忠于枪。

斗魂枪一横,苍茫迷茫的眼神恢复了宁静,口中默念秘法,一只妖魔的出现了。

——召唤火鬃马!

“本来,我不打算在比赛中使用骑术,可是你很强,只有用我最强的力量才能配得上这场战斗!”

其实比赛对于使用驯服的妖魔战斗从来不限制,不论婆罗还是冥土,都是鼓励人类去驯服妖魔提升力量的,但苍茫毕竟是枪王弟子,一般人多了妖魔战斗力不会很强,可是他不同。

火鬃马,妖魔的一种,很像马,但却不是人类的马所能相比的,这可是恐怖级的妖魔,虽然只是处于底层,但也不容小觑,想驯服起来就更难了,为了驯服这只火鬃马整整花了半年的时间,他不是什么驯妖师,只是用力量却一点点征服对方,妖魔只是一种存在,邪恶和善良这种人类的东西对它们没什么意义,它们捕食人类只是一种生存手段,就像人类吃动物一样,苍茫没有把它当妖魔,只是一个他要战胜,要征服的对象。

他成功了!

一个拥有了坐骑的枪术高手有多可怕,枪王烈风已经证明过了,单枪匹马杀入冥土大军中,三进三出,连明王都束手无策,那也是一段传奇。

苍茫也想要有这样的传奇,只是他没想到第一次使用不是在战场,而是比武场。

当苍茫跨上火鬃马地时候。人兽合一。灵力竟然扩散到了火鬃马身上。这种契合度。恐怕是四妖使都无法达到地!

因为。在苍茫看来。火鬃马是他地战友啊!

斗魂枪地枪魂激活!

“看来面对蝶千索。苍茫也不得不放下枪王弟子地架子了。”

“多了战骑。战斗力可就不是一点半点地提升了。”

枪法重气势,更适合骑战,当年枪王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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