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体质变弱,经常性腹部疼痛。”
“由于频繁生病。”
“朱琳开始经常缺席课堂,以及校内活动。”
“多次去医院检查。”
“医生只当成普通腹痛处理。”
“直到1996年冬,12月份,朱琳的身体出现了巨大病症,头发脱落,皮肤角质化,眼睛血红……甚至走路都成问题。”
“要知道。”
“我方原告当时是校内游泳队的队员,具有国家二级健将证书。”
“她的身体一直都很好。”
“但是自从来到华清大学之后,身体却一天天变差,直到走路都成问题。”
“因此。”
“朱琳在父亲朱江国的陪同下,前往京海万和医院医治。”
“当时。”
“朱琳的主治医师是内科主任唐富明。”
“经过七天时间的诊断,经验丰富的唐富明主任,竟然没有查出朱琳的病因,也因此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在此。”
“我首先控诉万和医院内科主任医师唐富明,在医疗之中,存在故意见死不救的行为。”
“因为他的职业是医生。”
“而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
“但如果在医疗救治之中,医生如果有故意见死不救的行为,当按蓄意杀人罪论处。”
“因此。”
“我方第一诉求。”
“以蓄意杀人罪名判处唐富明医师无期徒刑。”
……
林川的话音落下后,
全场寂静。
谁都没有想到,
林川的第一把尖刀,竟然没有刺向被告蒋芸,而是刺向了万和医院的主治医师唐富明。
这其中,
莫非真的如林川所说,
当时朱琳的病不是不能医治,而是唐富明故意拖延时间不救?
如果真是如此,
那唐富明还配当医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