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容吃痛扶着发鬓,见陆慎手上缠着自己一小缕头发,已然是生生扯断的,顿时黑了脸,默了默,决定站起身子来借题发挥:“妾身乃崔氏之女,自知君侯万分厌恶,只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万不可损毁,妾身自知无脸长居节度使府、常伴君侯左右,愿在此地带发修行,出家为女冠,日日为君侯祈福。”
话毕,一片沉默,并不见陆慎回应,福身屈膝:“望君侯成全,妾身余生必定感念不尽。”
只可惜林容却大大想错了,纵使陆慎在男女之事上并不熟稔,一时有些色迷情乱,但只要稍稍冷静,论起拿捏人心,却比林容强上一千倍了。陆慎生平最鄙夷的女子,便是恃宠生娇的女子。此时尚没有要了她的身子,不过给其一二分颜色,竟敢这样得寸进尺的说话,日后还得了?
陆慎沉默数刻,蓦地起身,慢条斯理地穿好中衣,慢慢踱步至窗前,回头见那妇人仍作低头福身状,心里极怒,却又语气温和的叹息:“你有这份心很好,你生性浅薄残虐,曾为一斛明珠,在洛阳当众鞭死内侍。你这样的品行,本也不配做陆氏妇。那日在江州,若非你那父母设下那样下贱的圈套,为诸多名士大儒所见,否则,你又怎能入我陆氏门内?”
说着,他从靴筒里抽出一柄匕首,皮笑肉不笑:“我念你是女子,本想另寻僻静处命你此生幽居。不过,你今日能说出这番话,足见比刚来宣州时,已大有长进。你今日说想你待发修行,我自然是极高兴的,很愿意成全你。只是我们陆氏,从没有皈依道家的先例,往上数三辈,只有一位皈依佛家的堂伯母。索性,你把那三千烦恼丝都剃了,出家做尼姑,可好?”
说罢,陆慎含笑,把那柄玄铁匕首扔到林容身上,砰地一声,滑落到裙边。
林容拾起那柄匕首,见陆慎嘴角的笑勾勒得更大,这样阴恻恻地笑,比他黑着脸冷笑恐怖十倍不止。
她抿着唇想了半晌,她不是古人,剃不剃头发,她无所谓,反正能长起来,要是真能找个借口留在这道观里,便是剃光头发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