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糊涂(1 / 4)

信送走了,第二天刘知州来到郑家庄。

这也不是过份,人家师徒关系,连宫里面的老太太都知道了。若不是规矩不合,早上香认师徒了。来的次数多,合乎情理,换谁有这个学生,也会骄傲的。

郑朗正在写字。

磨练了一下,终于得到好处,自京城回来后字体略略在改进,终是人家的东西,临摹,最后无法达到大成境界。因此思考了一下,字形略正,但为了防止变得呆板,又在笔画上做了一些小的变动。

这样一来,原来贵公子弛冲街衢的米体字,似乎在向一位富有趣味贵气的士大夫方向发展。

但改动不是很大,非是内行人看不出来,原来的天真烂漫之意,继续保留着,包括二字的框架,从唐朝诸家吸收来的字形字意变化。

才开始写,不是很成功。

郑朗也不急,若原来他仅是一个书法小家,众人惊奇,一是年龄,二是字体的新意,可这一次改进后,一旦突破,虽不能进入顶尖书法大家行列,但勉强可以真正称为一个大家了。

这个过程会很漫长,有可能一年,有可能五年十年,就看自己悟姓。

江杏儿就站在后面看得入神。

四儿不懂,江杏儿懂,知道郑朗每一个字下去,都在做着一种尝试,一种突破。可心中不奇怪,都看到了五种新字体,尝试似乎是应当的。不过亲眼看着郑家子,在做着一次次的突破,欣喜之极。

估计此时崔家小娘子没有嫁过来,嫁过来,即便用鞭子抽她,赶她走,也未必能赶得动。

不仅是写,还借着写字的功夫,在记着各种经义。有许多经义是比较冷门的,脑海里没有存储,只能多写多记多想。一个多时辰后,手腕有些累,放下笔,江杏儿连忙过来,替他洗笔。

郑朗道:“我的字,不适合你。不过我可以教你两种字。”

“好啊。”江杏儿欣喜的说道。

郑朗在脑海里翻了翻,当然,放在脑海里的字很好的,到他手中未必写出,重新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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